点击数:46002019/5/15 20:37:41 来源: 广东专插本辅导网
民法考试大纲
Ⅰ.考试性质
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。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,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,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因此,本科插班生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、较高的效度、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。
Ⅱ.考试内容
一、考试基本要求
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、基本原理,能运用民法学基本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。
二、考核内容及考核要求
一、民法总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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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知识点 |
考核要求 |
1.民法的概念、调整对象、渊源和效力 |
识记 |
2.民法的基本原则 |
理解 |
3.民事法律关系概述;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;民事法律事实 |
理解 |
4.民事权利;民事权利的保护 |
理解 |
5.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;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;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;监护 |
理解 |
6.法人制度概述;法人的成立;法人的民事能为、法人机关;法人的分支机构;法人的设立、变更和终止 |
理解 |
7.合伙的概念、分类、合伙企业 |
理解 |
8.民事权利的客体 |
识记 |
9.民事法律行为概述;民事为的成立与生效;意思表示;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;无效民事行为司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;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|
应用 |
10.代理概述;代理权;无权代理;表见代理;代理权的消灭 |
识记 |
11时效概述;诉讼时效 |
应用 |
12.期限的种类、确定和计算 |
理解 |
二、人格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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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知识点 |
考核要求 |
1.人格权概述 |
识记 |
2.人格权的种类及其具体内容 |
理解 |
3.一般人格权;具体人格权 |
理解 |
三、物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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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知识点 |
考核要求 |
1.物权的概念、特征 |
理解 |
2.物权法定原则;公示、公信原则 |
理解 |
3.物权的分类;物权的保护 |
识记 |
续上表
4.不动产物权的变动;动产物权的变动;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|
理解 |
5.所有权的概念、特征、权能;所有权的种类 |
理解 |
6.所有权的取得、行使、转移和消灭 |
应用 |
7.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|
应用 |
8.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概念、特征、种类;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|
识记 |
9.共有的概念和特征;共同共有;按份共有;准共有 |
应用 |
10.共有财产的分割;因共有而产生的共同债务 |
理解 |
11.用益物权:土地承包经营权;建设用地使用权;宅基地使用权;地役权 |
应用 |
12.担保物权:抵押权;质权;留置权 |
应用 |
13.占有的概念、分类 |
理解 |
14.占有的取得、变更与消灭;占有的效力;占有的保护 |
理解 |
四、债权总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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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知识点 |
考核要求 |
1.债的概念和特征;债的要素;债的发生根据;债的分类 |
识记 |
2.债的履行概述;债的履行原则;债的履行分类 |
理解 |
3.债的保全:代位权;撤销权 |
理解 |
4.债的担保:保证;定金 |
应用 |
5.债的转移概述;债权让与的条件和效力;债务承担的条件和效力;债的概括承受 |
理解 |
6.债的消灭 |
理解 |
五、合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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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知识点 |
考核要求 |
1.合同的概念和特征;合同的分类 |
识记 |
2.合同成立的概念和条件 |
理解 |
3.合同订立的程序;要约、承诺 |
理解 |
4.合同成立的时间、地点 |
识记 |
5.合同的条款和形式 |
识记 |
6.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;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|
应用 |
7.缔约过失责任 |
理解 |
8.合同的变更;合同解除 |
应用 |
9.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、方式、归责原则、免责事由 |
应用 |
10.买卖合同的概念、特征;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;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与利益承受 |
应用 |
11.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;赠与合同的效力;赠与的撤销;赠与合同的终止 |
理解 |
12.借款合同的概念与特征;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13.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;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14.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、特征;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|
理解 |
15.承揽合同的概念、特征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16.运输合同的概念、特征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17、技术合同的概念、特征;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效力;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效力 |
理解 |
18.保管合同的概念、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续上表
19.仓储合同的概念、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20.委托合同的概念、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21.居间合同的概念、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|
理解 |
六、侵权行为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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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知识点 |
考核要求 |
1.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;侵权行为法的调整功能 |
识记 |
2.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;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|
识记 |
3.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;过错责任原则:过错推定原则;无过错责任原则 |
应用 |
4.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|
理解 |
5.侵权责任方式及其适用;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;抗辩事由;诉讼时效 |
应用 |
6.一般侵权行为;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;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行为;侵害特权的侵权行为;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;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;媒体侵权;商业侵权 |
应用 |
7.特别侵权行为;公务员侵权行为;物件致害侵权行为;事故侵权行为 |
应用 |
8.产品侵权行为;危险活动和危险物的侵权行为;污染环境侵权行为;动物致害侵权行为 |
理解 |
9.自己责任与替代责任;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;双方责任的公平责任;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 |
理解 |
10.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征;损害赔偿关系的当事人 |
理解 |
11.人身损害赔偿;财产损害偿;精神损害赔偿 |
理解 |
本大纲考核要求中的“识记”“理解”“应用”的具体含义是:
识记:对所列知识要求知道其内容及含义,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。
理解:对所列知识要求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,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。
应用:对所列知识要求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、综合、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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